此次抽查依据GB8897.2-2005《原电池第2部分:外观尺寸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国家标准及相关这类的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电池产品的尺寸、开路电压、外观和极端、耐漏液性能、放电容量、含汞量、不正确安装、外部短路、过放电、自由跌落、冲击、振动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根据结果得出,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此次抽查电池产品的含汞量、开路电压、外观与极端、耐漏液性能、自由跌落、冲击、振动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有15种获国家免检产品和17种中国名牌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较高,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1、个别产品放电容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放电容量的大小是电池常规使用的寿命的尺度。标准规定7号电池3.6Ω脉冲放电次数≥120次,5号高溶量R6C电池3.9Ω放电时间标准规定≥47min,10Ω(1h/d)放电时间标准规定≥3.5h。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放电容量项目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尺寸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电池尺寸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有的电池直径偏小,有的电池总高超高。电池由于直径偏小,使正极活性填充物减少,可能会引起放电容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电池总高超高会导致电池异常使用。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电池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广大购买的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1 广州市花都区建益电池厂 建益 R03(低汞) 2007-09 放电时间、尺寸(总高度),保质期标注
2 广州市星力电池有限公司 星力 R6C(低汞) 2007-09 尺寸(直径、总高度)
3 广州市番禺区联益电池有限公司 雄健 R6C(低汞) 2007-09-11 放电时间、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 东莞市虎门星光电池包装厂 旭日 R6C(低汞) 2007-09 尺寸(直径)、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